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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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0〕9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章 晖 副组长: 郑建胜 程瑞锋 陈明利 成 员:郑上厚 蓝青云 何则兴 郑定钏 项秀平 韩雪峰 马建胜 陈建春 王圣钢 陈海燕 李贞刚 蔡小君 杨永省 王孝德 吴小明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二)七年级新生分别凭《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今年网络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第二阶段为公办学校补报。网络报名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任何学校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统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 方法二: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报名须知,获取对应学校招生信息(如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及其他媒体上发布)。 2.现场确认阶段。鉴于超计划数统筹分流工作的严谨性,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学校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材料包括:①《2020年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招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网络平台上自动生成打印后,手写“分流学校填报志愿”,并签名);②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③施教区内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七年级新生须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小学毕业学校盖章);⑤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监护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根据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户籍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信息进行核对。 3.信息查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全市公民办学校对报名本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要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及时公示结果。 4.招生录取阶段:全市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开展录取。 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1.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一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应如数录取;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办法予以录取。 2.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二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3.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三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4.学校施教区前三批超计划未能录取的学生,按《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瑞教义〔2020〕96号)中附件3《2020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进行统筹分流。 5.学校按规定程序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招录总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但平均班额已达到45人及以上的,学校不再启动招收第四批适龄少年。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按《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和安阳教育学区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2〕396号)文件执行。 具体范围:东至罗阳大道(北)——隆山路(向西)——安阳路(向南)——仲容路(向东)——高岗河(向南),西北至瑞祥大道——隆山路(向东)——拱瑞山路,南至陈虬路。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或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因旧城(旧村)改造拆迁被收缴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该房产信息证明。 (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均截止于2020年3月31日。房屋建筑面积在60(含)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17年6月30日;2021年及以后,登记时间均须提前三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房屋建筑面积在20至60(不含)平方米之间的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分三种情况:房产于2016年4月9日前(含9日)登记的,且户籍迁入时间符合入学要求,直接凭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学校报名;房产于2016年4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两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还需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且同一套房产三周年内只能安排一户子女就读;房产于2017年4月1日及以后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五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且需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 (四)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五)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七)政策照顾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和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根据瑞政发〔2009〕101号文件执行。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0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实施细则》(附件6)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照顾对象,于29日前向市教育局、教育学区申请,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2019年已申请办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审批表报名。 (九)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我校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我校招生程序招录。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无故放弃的,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本细则程序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七.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七年级招生20个班,100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入学对象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65822793, 65828711 (二)学校网站://raasz.rajyj.com (三)监督电话:市教育局:6589096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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